(教师版)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实验实践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2019-07-03 09:16:47

学生在与校内、外导师、专业实践基地(或单位)负责人,协商确定专业实践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分阶段目标、详细时间安排后,登录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实验实践信息平台(https://sysj.sz.tsinghua.edu.cn/或http://219.223.190.219/)(本信息平台推荐使用浏览器:谷歌、火狐、360、搜狗和QQ浏览器)提交专业实践申请表专业实践记录表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专业实践评估表。为掌握学生的实践动向,每一份表格需要校内、外导师在特定时间进行审批。以下为校内导师审批规则与流程:

一、    登陆

      途径一:打开网址https://sysj.sz.tsinghua.edu.cn/或http://219.223.190.219后,点击“登录”(如图所示)。老师登录账户名为:学院邮箱的用户名(@前面的内容);密码为:学院oa的密码

      途径二:登录学院oa系统,点击“实验实践”系统


二、    实践申请表审批

1.学生应于实践日期前7天上网提交申请,校内、外导师应于学生实践开始日期前提交审批意见,否则学生无法按时进行专业实践,且该学生的系统将被锁定,需向我中心(A栋101室)提交一份有校内导师签字的纸质情况说明,我中心后台解锁方可使用。【特殊情况,不可经常使用】。

例如:张三计划实践开始时间为68日,张三最晚应61日登录信息平台填写专业实践申请表,其校内和校外导师须在68日前登录系统填写意见


     2.登录后页面如上图所示,点击“事务管理”—“待我处理”—“审核”



     3.填写审批意见,再点击“通过”或“拒绝”

     4.完成申请表审批

 三、实践记录表审批

     1.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后,需每4周提交一张实践记录表。导师要在下一次提交记录表之前审核完成,否则该学生的系统将被锁定,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需向我中心(A栋101室)提交一份纸质情况说明。

   例如:张三的第一份记录表为71日—728日(四周),张三须在82日前提交第一份记录表,校内、外导师须在学生提交第二份记录表(即825日)前登录系统填写第一份记录表的意见。

    2.操作流程同“  实践申请表审批”。

四、实践总结报告审批

    1.专业实践环节结束后,导师需登录系统审核学生的实践总结报告,报告应不少于5000字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总结专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和成果。

    2.操作流程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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