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与校内、外导师、专业实践基地(或单位)负责人,协商确定专业实践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分阶段目标、详细时间安排后,登录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实验实践信息平台(https://sysj.sz.tsinghua.edu.cn/或http://219.223.190.219/)(本信息平台推荐使用浏览器:谷歌、火狐、360、搜狗和QQ浏览器)提交专业实践申请表、专业实践记录表、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和专业实践评估表。为掌握学生的实践动向,每一份表格需要校内、外导师在特定时间进行审批。以下为校内导师审批规则与流程:
途径一:打开网址https://sysj.sz.tsinghua.edu.cn/或http://219.223.190.219后,点击“登录”(如图所示)。老师登录账户名为:学院邮箱的用户名(@前面的内容);密码为:学院oa的密码
途径二:登录学院oa系统,点击“实验实践”系统
1.学生应于实践日期前7天上网提交申请,校内、外导师应于学生实践开始日期前提交审批意见,否则学生无法按时进行专业实践,且该学生的系统将被锁定,需向我中心(A栋101室)提交一份有校内导师签字的纸质情况说明,我中心后台解锁方可使用。【特殊情况,不可经常使用】。
例如:张三计划实践开始时间为6月8日,张三最晚应6月1日登录信息平台填写专业实践申请表,其校内和校外导师须在6月8日前登录系统填写意见
2.登录后页面如上图所示,点击“事务管理”—“待我处理”—“审核”
3.填写审批意见,再点击“通过”或“拒绝”
4.完成申请表审批
1.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后,需每4周提交一张实践记录表。导师要在下一次提交记录表之前审核完成,否则该学生的系统将被锁定,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需向我中心(A栋101室)提交一份纸质情况说明。
例如:张三的第一份记录表为7月1日—7月28日(四周),张三须在8月2日前提交第一份记录表,校内、外导师须在学生提交第二份记录表(即8月25日)前登录系统填写第一份记录表的意见。
2.操作流程同“ 实践申请表审批”。
1.专业实践环节结束后,导师需登录系统审核学生的实践总结报告,报告应不少于5000字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总结专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和成果。
2.操作流程同上。